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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闻

我校召开2021年度职称工作动员会

文章来源:人事处 作者:文/人事处 图/农海芸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点击数: 字号:

9月28日,我校在明秀校区鸿远楼409室召开2021年度职称工作动员会议。李传起校长、李仰智副校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李仰智副校长主持。

会上,学校职改办主任侯宣杰对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的主要职称改革政策进行解读,回顾2020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概况,汇报2021年职称工作部署。随后,与会人员对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了建议。学校纪委办、监察室主任谭萍表示,职称评审工作是广大教职工高度关注的事项,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整体环境与氛围良好,我校职称评审政策鲜明,规定明确,若能按相关政策、规定程序执行,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李仰智副校长结合往年职称评审工作情况,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进行申报;二是各学院要加强基层推荐工作研判,综合考量,分类指导,对申报职称者加强培育与指导;三是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李传起校长总结了近年学校职称改革工作,强调职称评审是高校关注度最高的一项评审工作,是高校教师的事业发展追求,要严格程序、严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职称评审与教育评价导向高度关联,事关学校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要认真分析评审条件,确保导向正确。李校长对2021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新政策。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深入领会中央与自治区的要求,关注绿色通道等新政策。二是加强统筹,优化服务保障。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做好职称评审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做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热情解答有关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协作,优化服务,共同推进职称申报工作。三是加强规范,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分级分工,逐级负责”的材料审核制,在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坚决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职称申报、审核、推荐、评审等环节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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