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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原广西教育学院刘航等1148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2日 点击数:

根据《广西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桂教院成教〔2018〕1号)第三条第一项要求及第五条第三项要求,原广西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高起专脱产基本学制为2年,高起专函授基本学制为2.5年,专升本脱产基本学制为2年,专升本函授基本学制为2.5年,高起本脱产基本学制为4年,高起本函授基本学制为5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其中高起专、专升本脱产和函授最长年限为6年,高起本脱产和函授最长年限为7年和8年。经过对原广西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历年学生情况进行核查统计,截止至2023年6月共有刘航等1148人(本专科脱产生413人,函授生690人,业余生45人)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申请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现拟对上述114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名单拟在学校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2日至8月1日),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学生如有异议,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建政校区办公室,联系人:左老师,联系电话:0771-5850820。

附件:关于对原广西教育学院刘航等1148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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