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5栋学生公寓旁的原秀铸锦便民小超市铺面招租(5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5-115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7-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16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52个周期(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 |
标的概况 |
房产土地 |
标的简介 |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内,为明秀校区5栋学生公寓旁的原秀铸锦便民小超市,可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许可范围内自主选择经营业态,但必须有不少于30平方米用于经营生活用品。(详见“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标的名称 |
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5栋学生公寓旁的原秀铸锦便民小超市铺面 |
挂牌价 |
10120元/月 |
交易保证金 |
500000元 |
租赁面积/数量 |
6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7-10 09:00:00 到 2025-07-17 10:00:00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2年,递增【2】% 第3年,递增【2】% 第4年,递增【2】% 第5年,递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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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元/月/次) |
100 |
履约保证金 |
三个月成交租金金额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否 |
标的用途 |
可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许可范围内自主选择经营业态,但经营业态中必须有不少于30平方米用于经营生活用品。 且禁止从事下列使用经营活动: (1)禁止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2)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禁止存放、生产、销售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 (4)禁止经营游戏厅、歌舞厅、机动车辆维修等项目; (5)禁止使用明火加工、生产或销售无正规包装食品; (6)禁止经营活动中会产生油烟、污水、噪音等项目; (7)禁止从事危害学校师生员工利益和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行为; (8)禁止经营学校认为校园及周边管理不适宜的其它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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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招租标的证照齐全。
(2)经营业态必须有不少于30平方米用于经营生活用品。
3. 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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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租金支付方式 |
1.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成交年租金的50%)、履约保证金(3个月成交租金金额)以及水电押金(人民币1万元)。
2.后续租金:以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按照先缴纳后使用的原则,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南宁师范大学
账 号:626257498267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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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记录人,禁止报名。
4.与出租方有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的意向承租方,均禁止报名(以出租方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5.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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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
(1)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统称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2)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2.标的用途:可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许可范围内自主选择经营业态,但经营业态必须有不少于30平方米用于经营生活用品。承租方应当合法经营,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开展经营及相关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校管理要求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相关规定。禁止从事下列使用经营活动:
(1)禁止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
(2)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禁止存放、生产、销售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
(4)禁止经营游戏厅、歌舞厅、机动车辆维修等项目;
(5)禁止使用明火加工、生产或销售无正规包装食品;
(6)禁止经营活动中会产生油烟、污水、噪音等项目;
(7)禁止从事危害学校师生员工利益和影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行为;
(8)禁止经营学校认为校园及周边管理不适宜的其它项目。
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履约保证金:三个月成交租金金额。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4.水电押金:人民币1万元整,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
5.租金递增: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
6.免租装修期:承租方享有1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5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7.招租标的禁止转租、借出。
8.承租方承租期间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自行负责商铺物业、保洁业务,自行清运垃圾。如需学校物业协助,须按要求交纳物业费。
9.承租方自行负责商铺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人身安全等。承租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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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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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https://www.bbwcq.com/)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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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
2.展示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5栋学生公寓旁的原秀铸锦便民小超市
3.如需踏勘可自行前往,咨询电话:黄先生 13607713991
(注意事项:1.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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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7-10 至 2025-07-16 17:00 |
报名手续 |
1.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2);
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④未与南宁师范大学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无违约记录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2.注意事项:(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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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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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月/次) |
1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7-10 09:00:00 至 2025-07-1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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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服务费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杨经理 0771-5726808 15678811018
出租方:黄先生 136077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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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58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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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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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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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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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附件下载 |
公告附件 |
材料名称 |
下载 |
标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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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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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材料名称 |
参考模板下载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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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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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南宁师范大学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无违约记录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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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授权委托书(如需)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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