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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明秀校区、长堽校区、五合校区及建政校区等基站场地分别招租(5年)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点击数:
项目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明秀校区、长堽校区、五合校区及建政校区等基站场地分别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5-1299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23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0-29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52个周期(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本次招租标的为:①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学生宿舍2号楼楼顶1个基站、②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图书馆及学生宿舍3号楼楼顶2个基站、③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学生公寓2栋楼顶1个基站、④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学生公寓4栋楼顶、长堽校区瑞兴楼楼顶、长堽校区宿舍楼8栋楼顶、五合校区教学楼楼顶、五合校区学生宿舍4栋楼顶共5个基站、⑤建政校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原广西教育学院)图书馆楼顶1个基站、⑥南宁广西师范学院长堽校区行政楼。仅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环境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及损害公众利益的活动,并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工作。

标的清单
标的1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学生宿舍2号楼楼顶
挂牌价 12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 5000元
租赁面积/数量 3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0-23 09:00:00 到 2025-10-30 10:00:00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无递增 竞价阶梯(元/年/次) 100
履约保证金 水电押金人民币1万元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标的用途
仅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环境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及损害公众利益的活动,并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工作。
备注 /
标的2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图书馆、学生宿舍3号楼楼顶
挂牌价 24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 10000元
租赁面积/数量 6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0-23 09:00:00 到 2025-10-30 10:00:00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无递增 竞价阶梯(元/年/次) 100
履约保证金 水电押金人民币2万元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标的用途
仅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环境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及损害公众利益的活动,并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工作。
备注 /
标的3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学生公寓2栋楼顶
挂牌价 22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 6200元
租赁面积/数量 3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0-23 09:00:00 到 2025-10-30 10:00:00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无递增 竞价阶梯(元/年/次) 100
履约保证金 水电押金人民币1万元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标的用途
仅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环境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及损害公众利益的活动,并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工作。
备注 /
标的4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学生公寓4栋楼顶、长堽校区瑞兴楼楼顶、长堽校区宿舍楼8栋楼顶、五合校区教学楼楼顶、五合校区学生宿舍4栋楼顶
挂牌价 125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 30000元
租赁面积/数量 15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0-23 09:00:00 到 2025-10-30 10:00:00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无递增 竞价阶梯(元/年/次) 100
履约保证金 水电押金人民币5万元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标的用途
仅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环境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及损害公众利益的活动,并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工作。
备注 /
标的5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建政校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原广西教育学院)图书馆楼顶
挂牌价 20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 6200元
租赁面积/数量 3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0-23 09:00:00 到 2025-10-30 10:00:00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无递增 竞价阶梯(元/年/次) 100
履约保证金 水电押金人民币1万元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标的用途
仅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环境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及损害公众利益的活动,并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工作。
备注 /
标的6名称 南宁广西师范学院长堽校区行政楼
挂牌价 25000元/年 交易保证金 6200元
租赁面积/数量 3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
自由竞价时间 2025-10-23 09:00:00 到 2025-10-30 10:00:00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无递增 竞价阶梯(元/年/次) 100
履约保证金 水电押金人民币1万元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标的用途
仅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 不能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不能用于从事对周边环境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及损害公众利益的活动,并做好环保、安全、消防等工作。
备注 /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特别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标的不设立居住权。
(2)承租方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3.同等条件下,标的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4.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5.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交易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1.首期租金和水电押金: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12个月租金)和水电押金(每个基站人民币1万元)。
2.后续租金:按年支付,以先缴纳后使用的原则,在每个支付期满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南宁师范大学
账 号:626257498267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东支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告,如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竞价活动。
4.与出租方有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的意向承租方,均禁止报名(以出租方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1)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统称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到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2)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2.标的用途:仅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不能损害租赁场地并保证租赁场地建筑的安全使用 。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年租金,后续租金在每个支付期满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4.租赁期间,因使用出租场地和附属设施而发生的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有关部门规定计表据实支付)。
5.手续办理:
(1)出租方负责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承租方予以配合,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
(2)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基站的规划手续,出租方在合理范围内予以配合。
6.施工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人员有权在租赁场地内施工,但承租方应在施工前 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
(2)承租方施工人员需为持承租方证件、证明;
(3)施工不能损坏出租方的天面设施,如有损坏,承租方应予恢复,施工不能危及建筑的安全,如果危及安全,承租方应停止施工并按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
(4)施工期间,出租方协助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承租方应快速、安全地施工,尽量减少对出租方和相邻方的影响。
7.使用要求:
(1)租赁期内,承租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不改变、不危及租赁场地建筑安全及增加使用面积的情况下,调整租赁场地内的设施规划,但承租方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整改内容需出租方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
(2)承租方的用电单独挂表按1元/度(含损耗)计算,电费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金额根据出租方提供电源处电表或承租方机房内电表的计量据实进行结算,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电业局缴费发票复印件、正规收据、由双方签字认可的收款单、费用分摊证明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电费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负责租赁场地的修缮工作,如天面漏水等;承租方需迁移设备的,承租方需自行迁移并自行承担迁移费用;如修缮因承租方原因引起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及相关费用,维修期间承租方自行保障设备运行工作。
8.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和安全工作,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的火灾公众责任险或财产险等保险,费用自担。
9.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出租资产的情况,自行承担和应对经营风险,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改变。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https://www.bbwcq.com/)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如需踏勘可自行前往,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0-23 至 2025-10-29 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分支机构: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2);
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④原租户需上传原租赁合同。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2.注意事项:(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 100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杨经理 0771-5726808 15678811018 出租方:黄先生 13607713991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5885208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单位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0771-5808839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下载
公告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租赁合同(范本)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参考模板下载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分支机构: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
2.意向承租方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 /
4.原租户需提供原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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