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书记信箱 校长信箱 监督举报 >信息门户(校内)
X
欢迎光临南宁师范大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学校要闻 > 正文

学校要闻

我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文章来源:纪委办、监察室 作者:刘盛平 校对:陆遥 审核:叶玉霞 终审: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9日 点击数:
图片 校对 陆遥
审核 叶玉霞 终审 宣传部

为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明纪的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纪法意识,2025年7月29日,我校组织40余名党员干部赴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开展周小豪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巡察办主任叶玉霞同志带队参加。

上午10点整,全体人员在法院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进入第一审判庭旁听庭审。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过程,党员干部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此次活动是我校贯彻落实《南宁师范大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关于李丰生、周小豪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后勤基建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等部门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化警示教育成效。学校纪委将持续创新教育形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