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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我校庞瑞群等1003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做退学处理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4日 点击数: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南师发〔2019〕209号),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专业基本学制为2.5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最长至5.5年。经过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已注册学籍的历年学生情况进行核查和统计,截止至2023年5月共有庞瑞群等1003人(专科809人,专升本194人)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5.5年且未申请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现拟对上述100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退学处理名单拟在学校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附件 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对庞瑞群等1003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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