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师范大学“广西彩调旦行艺术人才培训”项目获广西艺术基金2026年度立项资助,现面向全区招收学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培训项目简介
“广西彩调旦行艺术人才培训”项目依托南宁师范大学,充分利用其在广西地方戏曲人才培养、地方戏曲创作方面的资源优势,针对彩调地方戏曲旦行艺术人才紧缺的发展现状,采用集中授课、技能教学、表演排练、名家进课堂的教学模式,邀请广西地方戏曲彩调表演资深专家、非遗传承人、资深学者等进行教学。本项目旨在培养广西地方戏曲彩调旦行表演方面的优秀实用型人才,为加强文艺队伍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作出积极贡献,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广西艺术基金简介
广西艺术基金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发起设立,旨在繁荣广西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广西艺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公益性基金,也是全国第六支、少数民族自治区首支省级公益性艺术基金。
(三)实施主体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师范院校,坐落于首府南宁市。学校坚持内涵建设,学科专业水平不断攀升。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69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5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5个学科上榜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拥有“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位居广西高校第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02门,居广西高校首位。2025年,获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实现办学层次的历史性跨越。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广西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培训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至2026年9月16日。其中,集中授课为20天。
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2026年7月11日报到
2026年7月12日 开班仪式
2026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集中授课、理论学习、技能教学、研讨交流、表演技能考核测试、教学成果汇报。
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10日学员返回所在地进行艺术实践,熟练掌握广西彩调旦行表演艺术,提高表演技能。
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6日培训班总结、结业。
(二)项目实施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南宁师范大学
艺术实践地点:学员所在地
(三)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课程有《新时代彩调旦行艺术人才的政治担当与文化使命》《彩调传承人的彩调旦行艺术表演课》《桂柳方言与彩调韵味的耦合》《动作语法研究:彩调旦行核心技巧的拆解与重构》《彩调旦行艺术风格特征研究》《彩调剧目旦行表演课》《当代性转化研究:彩调的现代演进与创新表达》《彩调剧种史论:社会转型与艺术范式演进》《身体语言编码:彩调舞者的动作程式实践》《个性化教学:彩调旦行训练的差异化表演》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程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完成彩调戏曲训练及表演占20%;完成彩调地方戏理论知识占10%;完成实践学习报告占20%;完成汇报演出占3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广西艺术基金日常管理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主要师资
1.师资团队简介
本项目师资团队主要由彩调表演名家、艺术家、高校学者、行业专家和非遗传承人等组成,分别承担“广西彩调旦行艺术人才培训”方案规划的各项教学任务。
2.主要师资力量

(以上师资排名不分先后)
(六)结业要求
本项目成果形式主要分为彩调戏曲训练及表演、彩调地方戏理论知识考核、书面材料、汇报演出四个部分。学习期满,每位学员须完成彩调戏曲训练及表演;彩调地方戏理论知识考核,完成3000字的实践学习报告,共同参加成果展示汇报,在汇报成果上呈现出全方位高质量的表演。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广西艺术基金日常管理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学员管理
1.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提升文化修养、艺术造诣,努力攀登艺术高峰。
2.为了增强培训计划的有效性,项目组会对每个学员进行跟踪管理,阶段检查和考核。参训期间学员需遵守广西艺术基金相关管理和培训制度,配合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如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参训资格,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显著问题的言论;
(2)严重违反培训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5)中期或结业考试(或测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6)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7)其他不符合培训要求、不予结业的情形。
3.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创作成果的,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或给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的,项目主体可作退学处理;对言行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退学后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4.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按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培训时长五分之一的,将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5.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应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事宜,保证学习时间;教学时间外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6.其他管理要求:本次培训含封闭集中培训,在集中培训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活动。
三、学员遴选
(一)招生范围
本项目面向全区艺术院团、演艺企业、中小学艺术教师、大中专院校艺术类专业招收优秀青年演员和符合条件的师生,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遴选学员15名。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能保证培训期间脱产20天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学员录取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或承担市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本科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4.针对基层需要的特殊的、急需的、紧缺的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经广西艺术基金日常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
(二)录取名额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根据提交材料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15名。已参加过同类基金人才培训项目的学员,不予重复录取。
(三)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方可入学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申请者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工作单位或学校、姓名、性别,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按序号打包发送至邮箱:826071000@qq.com,(压缩包名称格式:“姓名+广西彩调旦行艺术人才培训”)。未按要求填写发送报名材料的报名不予受理,学员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报名材料包括:
1.广西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广西彩调旦行艺术人才培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
2.经本人工作单位或机构开具的同意脱产学习证明盖章确认PDF电子版(见附件2);
3.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PDF电子版;
4.业内成就:本人在该行业内取得的相关成就证明(论文成果查询截图、承担市厅级以上相关课题立项和结项证书、市厅级以上相关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业绩材料)PDF电子版;
5.业内专家或单位推荐信一份(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提交)。
注1: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正式录取后提交纸质文件备案,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
注2:学员在本次培训活动中完成的成果,须保证广西艺术基金用于项目成果宣传推广,在全区使用与项目成果相关的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权利,保证广西艺术基金可以使用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广西艺术基金不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注3:学员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主体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26年6月20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入选学员并寄发电子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员凭录取通知书现场报到。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填写《学员培训回执表》,收到录取邮件2天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6年7月11日下午3点
报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7号广西教育大厦如家精选酒店一楼大厅
复审材料: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单位出具脱产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广西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发生的一次性往返于培训地点的火车(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或汽车的费用、住宿费和伙食费、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3)。
(二)联系方式
单位:南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骆老师15994434806(微信同号)、徐老师13471029578(微信同号)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826071000@qq.com
附件1:广西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广西彩调旦行艺术人才培训”学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脱产学习证明.docx
附件3: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
南宁师范大学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