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现对“南宁师范大学五个校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维修工程”采用询价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南宁师范大学五个校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维修工程;
1.2 项目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五合、明秀校区、建政校区、长堽校区;
1.3 施工内容:我校五个校区部分楼栋外墙存在空鼓、开裂、脱落隐患共 104 处:明秀 55 处、长岗 3 处、建政 15 处、五合 8 处、武鸣 23 处。武鸣校区涉及2号教学楼、地化C栋、地海A栋、美设A栋及桂园1、3、5栋和松园12、14栋、教室公寓3栋,外墙部分空鼓凿除、抹灰、腻子、贴砖、真石漆修复等。
(详见附件2);
1.4 工程上控价金额: 423,770.89元;
1.5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1.6 项目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勘察,由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考察交通工具、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各校区联系人详见附件3);
1.7 注意事项:参加竞价的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报价视为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如无重大变更,不进行项目增项签证,工程量按实结算。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2.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与我校及附属单位无经济纠纷;
2.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提交竞价书的地址及截止时间
3.1 提交竞价文件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行政楼513室后勤基建处工程科办公室;
3.2 报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9:00。
3.3 提交材料及方式:提供企业有效的下列材料①报价函(详见附件1)②投标报价预算书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博奥版;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格式自拟)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⑤承诺书(对提交所有材料作出承诺,承诺相应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⑦两年内已结算的工程业绩及其他施工单位认为必须提交的资料文件;⑧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投标单位应将以上资料密封在一个信封袋中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南宁师范大学五个校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维修工程报名材料”,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资料须刻录光盘(一份),与纸质材料一并装入信封。
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①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字迹不清晰容易引起歧义的,评审小组发起澄清程序后,施工单位放弃澄清或澄清材料依然不清晰的;②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③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未按规定签章的;④施工单位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四、评审方式及结果
4.1 至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若施工单位少于3家,即本工程作废标处理。若参评施工单位≧3家,评审小组将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开展评审活动;评审过程中,若施工单位资格要求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进入详评的施工单位少于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4.2 由评审小组按各施工单位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并确定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为成交人;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根据施工单位业绩优劣集体决定并确定成交人。
4.3 评审完成1天内在南宁师范大学网站进行结果公示。
五、公布媒介
5.1 南宁师范大学网站
https://www.nnnu.edu.cn/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周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771-3908061
附件:1.报价函
2.各校区联系人(公共部分) (宿舍 )
3.项目工程量清单
4.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南宁师范大学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