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及《广西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组成方案及委员推荐办法》的有关要求,经有关单位推荐、广西青年联合会秘书处平衡结构后协商确认,确定体育与健康学院韦永丽同志为广西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协商确认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8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师范大学团委办公室进行反馈(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行政楼409室;邮编:530000;电子邮箱:nnsdxtw@163.com;监督电话:0771-390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