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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0日 点击数:次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中共南宁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二轮巡察工作于2026年10月27日启动,集中巡察时间30个工作日。第一巡察组对化学与材料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进行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邮箱: nnsfdwxcb@nnnu.edu.cn

二、举报电话:0771-3123980,受理时间:8:00—12:00;14:30-17:30。

三、来信地址: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鸿远楼321室(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

四、来访地址: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文星楼412、413办公室。

五、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2月7日。

 

中共南宁师范大学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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